一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。根据学校发展需要,参与与本科室工作相关的政策的研究、制定及落实。
二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的发放,包括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、调进人员工资的核定,办理调离人员的工资关系转移等。
三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变动管理,包括正常晋升,职务晋升或降级等。
四、负责学校教职工津补贴的发放,包括伙食补助、物业补贴、高温补助、保健费等。
五、负责学校绩效工资的管理和考核工作,包括制定绩效工资发放方案、部门目标管理绩效实施办法、个人和部门的绩效考核、绩效工资的审批和发放,以及向上级申报绩效工作发放水平。
六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,包括缴费基数申报、变动、扣缴及社保关系转移等。
七、负责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、“数字人社”及医疗管理等系统的使用和数据维护。
八、负责核发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补助费。
九、负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,办理丧葬费、抚恤金等的结算手续和遗属困难补助核发工作。
十、负责教职工各类假期的审批和管理。
十一、负责工资档案的整理、归档、各类工资统计报表编制等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接待和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人事信访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出具薪酬福利数据的对外证明等。
十四、围绕人才培养为中心,做好服务于教学、科研、医疗等的其他工作。